家住西安的丁女士称,自己一直在外地工作,家里也没有供暖,所以没有交供暖费。之后,因为身体不方便,丁女士决定回西安居住。但是最近,丁女士被物业告知,要收50%的暖气空置费。
丁女士说:"小区是集中供暖,而且是分户计量的,暖气费5.8元/㎡,算下来一个供暖季要2000多元的暖气费。"原本只想交2个月的暖气费,但小区物业却说要交4个月,而且要收50%的暖气设备运营费。丁女士称这样的收费不合理。
对此,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解释称,暖气费是给热力公司代收的,只能在供暖季来临之前,统一全部收取,不能中途缴纳,即使不用暖气,也要交50%的暖气设备运营费。
不过西安市物价局价格监督举报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无论是集中供热还是小区自备锅炉,只要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用户,物业只能按总价30%的标准收取基础费。如果居民已经交的暖气设备运营费高于30%的标准,可以留好相关票据,向物价部门投诉,物价部门将督促物业向用户退还多收的费用。
链接:为什么停暖要继续收费?
热能是一种特殊商品,它有两个特点:一是无法贮存。在供热期间,不管用户用不用热,供热企业都必须持续不断地供热。二是热具有传导的特性。即使住户不用热,实际上依然能吸收周边邻居(温度高处)的热量。根据实际测量,邻居室温达到18℃时,该住户房屋所吸收的热量可达到周边邻居室温的50%.
因此,如果是集中供暖,在供暖期,用户因某种原因停止供暖,仍需交供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