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目前,全国大部门地区已停暖,而未停暖的区域也基本进入停暖倒计时。在长春市发布最晚停暖时间为4月10日时,也提出,在4月10日前,各单位必须按时按质量完成供暖要求。如后期遭遇寒冷天气,或将考虑延迟供暖。
在此之前,长春市也公布了有关申请退费的通知。据悉,如果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符合当地的退费标准,那么,供热企业就需按照规定退费。如果供热单位未自行退费的,热用户可在供热期结束30日内,持测温记录到区供热主管部门申请退费裁定。
不过,如果同一栋楼居民入住率不足50%的;由于房屋围护结构和用户室内采暖系统原因影响供热效果的;发生极端气候超出供热设施设计规范确定的室外计算温度的;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无法正常供热的情况,供热公司也是不予以退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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