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文: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情况
1.随机抽查城市及县城建成区内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等6 个100%。
2.在采暖期,城市建成区内是否存在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情况(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关于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巡查工作的通知
116号
关于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的通知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 年秋冬季 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强化督查方案
为全面实现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既定目标,进一步保障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更加深入推进大气环境执法检查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科学治污”的基本原则,根据《2017-2018 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方案》(以下简称《督查方案》),结合《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 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制定本方案。
督查范围
督查范围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含辛集)、唐山、邯郸、邢台、保定(含定州)、沧州、廊坊、衡水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含巩义)、开封(含兰考)、安阳(含滑县)、鹤壁、新乡(含长垣)、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
督查时间
总体时间安排为2017 年9 月1 日至2018 年3 月29 日。
第一阶段(2017 年9 月1 日至11 月9 日),共5 个轮次(第11至15 轮次)70 天,重点对“2+26”城市所有县(区)全部12 项任务完成情况、各项减排措施的落实情况、任务清单外的涉气类突出问题以及《攻坚方案》中“2+26”城市的其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任务进行督查(具体安排见附2)。
第二阶段(2017 年11 月10 日至2018 年3 月29 日),共10 个轮次(第16 轮次至25 轮次)140 天。进入采暖期,重点通过热点网格、高架源排放情况、“12369”环境举报热线等掌握的线索,调度督查组和“2+26”城市环保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区域和行业进行“双向反馈式”督查。
督查内容
根据前期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情况及采暖期企业的生产方式、污染物排放特点、检查重点,按照《攻坚方案》要求,梳理出12 项重点任务和各城市“清单化”任务233 项,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其中对于工地扬尘的督查具体
内容如下:
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情况
1.随机抽查城市及县城建成区内施工工地扬尘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工地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等6 个100%。
2.在采暖期,城市建成区内是否存在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情况(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实施)。
督查方式
(一)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负责统一指挥、调度、协调强化督查工作。办公室建立督查组组长微信联络群,通过微信群实现实时调度。
第一阶段:办公室在强化督查培训时向督查组提供《攻坚方案》中“2+26”城市相关任务清单(详见附1)和进展情况清单。针对《攻坚方案》任务类型多、完成时限和要求不一的特点,办公室每月按照阶段性工作重点明确、细化督查内容,制定督查任务周计划表,实现任务精准安排,确保督查取得实效。
9 月1 日至11 月9 日,督查组对确定的每周任务,逐个县(区)、逐项任务对照任务清单进行督查,确保所有“清单化”、“时限化”任务在本阶段督查完毕,督促整改完毕。
根据督查任务进展,并结合巡查组驻县督查特点,10 月13 日起(第14 轮次),清洁取暖及燃煤替代、施工工地扬尘管理等任务的督查工作,可交由驻县巡查组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11 月10 日起,开展“双向反馈式”督查,即利用热点网格作为督查点位指导依据,办公室每日向各督查组推送前一日集中分布的突出热点网格,向“2+26”城市环保部门推送分散分布的突出热点网格。
督查工作情况通报
为确保异地督查效果,切实发挥督查实效,环境保护部将对督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一)每日对各督查组检查任务的数量、发现问题数量进行统计,对发现问题依严重程度和难易程度进行评估,并在督查组内部进行通报,在不同督查组、各成员之间营造“比学赶超”氛围。对发现问题不力、督促整改不及时的地方环保部门进行通报,问题严重的实施量化问责。
(二)每轮次督查结束后,向督查人员所在省级环保部门通报督查人员工作情况,使抽调人员所在省份及时了解派出人员工作情况。
(三)对“能查”“擅查”、表现突出的环境执法人员,向其所在的省级人民政府致函表扬。
(四)环境保护部将安排媒体记者不定期随同督查组进行现场采访,对地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工作情况等进行报道。
河北保定直击:施工工地全面停工,工地贴满封条!
近日,保定国家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为落实《高新区环境保护督查整改攻坚风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停止不达标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
通知显示,近日,环保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多部委及北京、天津、河北等省市共同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结合近日连续出现中至重度污染天气的实际情况,为了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及《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 条》《保定市施工扬尘治理22 条整治标准》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的规定,执行《高新区环境保护督查整改攻坚风暴行动实施方案》,现要求我区所有在建工程全部停止施工或暂缓施工。
其中所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项目必须立即停止施工,并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落实好相关措施; 所有具有施工许可证的项目现场整顿到位后,经保定国家高新区住建局现场勘验,满足《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强化措施18 条》《保定市施工扬尘治理22 条整治标准》及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方可继续施工。
停工期间高新区工作人员将全方位、从严展开巡查督导工作,对不达标且拒不执行停工的项目、责任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停工期间现场必须安排专职人员做好扬尘治理和安全防控工作,并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杜绝出现扬尘及安全事故。停工时间自2017年9月16 日起。
高新区一建筑工地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的项目已取得施工许可证,但目前收到通知后仍需停工数日,待有关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另外,了解到,莲池区针对没有合法手续的工地已经张贴停工封条。
太原市:全面加强扬尘控制!采暖季禁止土石方作业!
近日太原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综合治理攻坚措施(以下简称“攻坚措施”)正式出台,其中共有53条内容。攻坚措施中明确,确立并实施空气质量改善优先原则,同时实施严格考核问责制度。其中,该文件对”全面加强扬尘污染控制“要求如下:
施工工地管理标准明确——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各类长距离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9月底前,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渣土运输车必须安装密闭装置,不符合要求上路行驶的,一经查处按上限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
采暖季期间,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等施工。城市建成区基本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