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 尔 滨 工 业 大 学 董重成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采暖散热器委员会 宋为民
20世纪70年代出现的能源危机,以及能源过度利用对环境的影响,人们认到识到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在节能减排的基本国策指导下,我国发布了一系列的建筑节能法规,其中一些标准中的条文直接与散热器有关,了解这些规定对更好发展散热器行业十分必要。
1.节能标准有关散热器的规定
1.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中与散热器有关的条文有以下几条:
9.2.1 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设备、阀门、仪表、管材、保温材料等产品进场时,应按设计要求对其类型、材质、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且应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应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9.2.2 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的散热器和保温材料等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1 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
2 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吸水率。
检验方法:现场随机抽样送检;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厂家同一规格的散热器按其数量的1%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但不得少于2组;同一厂家同材质的保温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次数不得少于2次。
9.2.10 采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应在采暖期内与热源进行联合试运转和调试。联合试运转和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采暖房间温度相对于设计计算温度不得低于2℃,且不高于1℃.
检验方法:检查室内采暖系统试运转和调试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1.2 《公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中与散热器有关的条文有以下几条:
5.2.4 散热器宜明装,散热器的外表面应刷非金属性涂料。
5.2.6 公共建筑内的高大空间,宜采用辐射供暖方式。
1.3 其它标准中与散热器有关的内容:
1)正在编制的国家标准《城镇供热系统评价标准》形成的征求意见稿中,针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第9.2.9条规定在该标准中引入,且要求相同。
2)正在编制的国家标准《节能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基本未出现散热器内容的条文。
3)其他已发布实施的节能标准中针对散热器的内容,基本无单独的条文,只是在涉及到分室控温的条文时可能与散热器有联系。如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06, 第4.2.3 条采用集中采暖或集中空调系统的住宅,设置室温调节和热量计量设施。
2.节能标准有关散热器条文的理解与执行
2.1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条文
采暖系统中各规格散热器的散热量、热工技术性能是采暖系统节能工程的主要技术参数。为了保证采暖系统节能工程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对采暖系统节能工程采用散热设备的进入工地,要按照设计要求对其类别、规格及外观等进行逐一核对验收,验收一般应由供货商、监理、施工单位的代表共同参加,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各种产品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
采暖系统中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等技术参数,是采暖系统节能工程中的重要性能参数,它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将直接影响采暖系统的运行及节能效果。因此标准中规定在散热器进场时,应对其热工等技术性能参数进行复验。复验应采取见证取样送检的方式,即在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代表见证下,按照有关规定从施工现场随机抽取试样,送至有见证检测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并应形成相应的复验报告。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施工验收规范》第9.2.10条是强制性条文。采暖系统工程安装完工后,为了使采暖系统达到正常运行和节能的预期目标,规定应在采暖期与热源连接进行系统联合试运行和调试。联合试运行及调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内温度不得低于设计计算温度2℃,且不应高于1℃。采暖系统工程竣工,如果是在非采暖期或虽然在采暖期却还不具备热源条件时,应对采暖系统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但是,这种水压试验并不代表系统已进行调试和达到平衡,不能保证采暖房间的室内温度能达到设计要求。因此,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在工程(保修)合同中进行约定,在具备热源条件后的第一个采暖期期间再进行联合试运转和调试,并补做 “室内温度”项的调试。补做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报告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签字确认,以补充完善验收资料。
2.2 《公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有关条文
散热器安装在罩内时,不但散热器的散热量会大幅度减少;而且,由于罩内空气温度远远高于室内空气温度,从而使罩内墙体的温差传热损失大大增加。为此,应避免这种错误做法。散热器暗装时,还会影响温控阀的正常工作。如工程确实需要暗装时(如幼儿园),则必须采用带外罩式温度传感器的温控阀,以保证温控阀能根据室内温度进行工作。
多项的国内外实验证明:散热器外表面涂刷非金属性涂料时,其散热量比涂刷金属性涂料时能增加10%左右,这已在其它有关的设计标准中作过规定,在此,从节能角度进一步加以明确。另外,散热器的单位散热量、金属热强度指标(散热器在热媒平均温度与室内空气温度差为1℃时,每1kg重散热器每小时所放散的热量)和单位散热量的价格这三项指标,是评价和选择散热器的主要依据,特别是金属热强度指标,是衡量同一材质散热器节能性和经济性的重要标志。
公共建筑内的高大空间,如大堂、候车(机)厅、展厅等处的采暖,如果采用常规的对流采暖方式供暖时,室内沿高度方向会形成很大的温度梯度,不但建筑热损耗增大,而且人员活动区的温度往往降低,很难保持设计温度。采用辐射采暖时,室内高度方向的温度梯度很小;同时,由于有温度和辐射照度的综合作用,既可以创造比较理想的热舒适环境,又可以比对流采暖时减少能耗,因此,在《公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第5.2.6条提倡公共建筑内的高大空间宜采用辐射供暖方式。
3.节能标准规定对散热器的影响
总的说来,建筑节能法规中与散热器有关的条文内容,不仅没影响散热器行业的发展,反而促进和有利该行业的发展。
3.1室内温度的要求
采暖系统安装完毕后,在采暖期内与热源进行联合试运转和调试。联合试运转和调试结果要求,采暖房间温度相对于设计计算温度不得低于2℃,且不高于1℃。这一条规定似乎是对散热量的规定,实际上只是要求散热器达到了标准的散热量,是否能达到室温要求取决于设计和运行调试的合理性。如果达到了该要求,会改变人们对散热器采暖的看法,也会纠正人们把设计运行出现的不足归于散热器采暖的偏见。
3.2散热器散热量现场抽样复验
散热器行业处在整合、提高的情况,多少年来该行业一直被一些质量低劣的产品,甚至假冒名牌的产品困惑,严重的影响了行业的发展,造成了行业内低价格竞争,有的企业产品出现偷工减料的现象,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声誉。
通过工地现场对散热器热工性能的抽检,使得行业品牌产品和有技术实力企业的产品,就会更加突出优势。对行业打造品牌,整合、提高产品质量来说是一个有效的措施。因此,从行业上应积极配合,使得一些低劣产品淘汰出局。
3.3散热器明装及刷非金属性涂料
散热器明装可提高散热量,但是对外形美观程度要求也提高了,这将促进产品对外形及加工质量要求的提高,同时,促进企业开发外形更美观,更被市场欢迎的产品。
我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已普遍采用非金属涂料,但是,工地安装中,现场使用的散热器几乎还是采用银粉漆,一些建设单位甚至因价格等原因不接受工厂生产线进行的表面涂漆产品。
标准中对此条的规定不仅可提高散热量,而且肯定工厂在表面处理上的作法,这对提高产品美观程度和质量也是有利的。
3.4高大空间采用辐射供暖方式
标准中提倡高大空间采用辐射采暖方式,表面上看来不利于散热器产品的使用。实际上,任何产品都有相应的适用场合。高大空间使用散热器的采暖效果不如辐射采暖,如勉强使用反而对散热器有不利的影响。高大空间一般负荷大,需要安装的散热器数量多,占地大,会出现温度场不均匀等问题。
3.5分室控温
分室控温技术的推广应用,为采暖系统的行为节能和个性要求提供了技术保障。由于散热器采暖使用的历史长,人们往往把散热器系统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都归结到散热器的采暖方式上,这是不科学的。实际上,分室控温后提高了散热器采暖的供热质量,减少了以往采暖系统中失均和达不到设计温度等问题,因此,是更有利于散热器采暖方式。
4.结束语
我国发布的一系列建筑节能法规中,一些标准中的条文直接与散热器有关。目前国内现行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施工验收规范》GB50411-2007和《公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主要对对散热器及相关设备的进场、系统安装完毕后的试运转和调试对室温的要求、安装方式、散热器表面涂料、高大空间不宜使用等做出了相关规定。建筑节能法规中与散热器有关的一些条文内容促进了该行业的发展,这些法规条例若能顺利实施,将提高散热器产品质量和供热质量,并将改变人们对散热器采暖的一些偏见。因此,我们应当从行业上积极配合节能标准的执行,促进散热器行业的更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