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提出,供热计量改革示范城市要重点推进六项工作。
一、是对供热基本状况、建筑基本状况、供热能耗、热计量状况进行调查统计。
二、是根据本地区节能减排的任务目标,编制“十一五”期间城市供热计量规划,规划应包括既有建筑的供热计量改造。
三、是依据当地“十一五”供热计量规划,选择示范工程,制定2008年实施计划。
四、是对于近期颁布的《节约能源法》《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各地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配套政策,出台实施细则,完善设计和施工的具体技术要求,制定城市供热计量表具的管理办法。尽快形成供热计量政策支撑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
五、是根据《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科学合理制定供热计量“两部制”热价及供热计量收费管理办法。
六、是对参与供热计量示范工作的设计、施工、管理和运行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据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把供热计量示范城市开展工作情况,纳入每年全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专项检查的考核范围,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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