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哈尔滨市补贴实行"暗补变明补",将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供热期间一次性打入工资中。居民用户按每平米使用面积40.35元收取暖气费,非居民用户按照47.49元每平米收取。可分期付款,在2011年10月20号前需至少缴纳一半的暖气费用,12月31日交齐,逾期按照所欠暖气费总额的1/1000,按日加收滞纳金。
补贴办法依据职工职级、住房标准、统一比例、按户就高的原则核定暖气费用补贴额。暖气费用承担主体为房屋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暖气用户应当于2011年12月31日钱直接想供暖单位全额缴纳,供热单位直接向用户收取。
此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特困居民的暖气供热补贴,按照哈尔滨市供热保障相关规定执行。
暖气供热补贴核定原则以用户为单位发放补贴。其中,一户多职工的,按照职位高者确定,不得重发发放。家庭成员职级相同的,按产权人或承租人确定。家庭成员一方在机关事业单位,另一方在困难企业(确实无力承担暖气供热费用的补贴),其暖气费补贴由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所在单位按该职工职级标准发放。军人家属的暖气补贴,由其所在单位按标准发放。
哈尔滨暖气供热补贴
2016-03-17 阅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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