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追踪 举证退费绕不开一个"难"字
退暖气费只对单位不对个人、热力公司测温人员不在测温表上填写暖气不热原因……两天来,越来越多的市民以其切身经历,讲述退费难的遭遇。面对用户的种种疑惑,物业公司和郑州市供热质量办公室作为当事方,理应出面解疑释惑,但其选择了沉默,个中缘由令人费解。
测温记录不全热力退费不认可
按照热力公司认定的暖气不达标退费规定,居民把有关数据报给热力公司,热力公司核准是由企业原因造成的用户家中温度未达到承诺标准后,第二年缴纳暖气费时就可以按照不热天数予以折减缴费。但实际上,记者采访中发现,居民家温度未达标要想得到热力公司的认可"难于上青天".
昨天上午,家住金水路名门世家6号楼的孟先生,讲起自己的遭遇时称,去年供暖后家中暖气一直不热,他用温度表测多次,室温在10℃上下。经多日奔波联系,直至2008年12月23日东区供热分公司测量员赵某才在物业人员陪同下赶来测温。
赵某测了室内多个地方,温度均是12℃多些,随后他拿出写有"热力总公司应约测温记录表"字样的单子,写下"13℃",并且明确告诉孟先生,家中暖气不热是热力公司提供热量不够,将来可按规定退费。孟先生要求测量员在填写"初测原因分析"时签上名字和日期,但遭到拒绝。孟先生只得在"用户意见"栏上填写"从供热到今天温度一直不达标,要求按规定退款并加热提温"的意见。赵某将第二联交给他,带走第一联。稍后不久,家中温度明显提升。
孟先生说,几天前他拿着测温记录表到东区供热分公司要求退费,没想到,东区供热分公司经营科李科长说,测温表上没日期、不热原因等信息,不能确认不热是热力公司造成的。
记者体验退费也被称作"麻缠人"
退费确如孟先生所说那么麻烦吗?昨天上午,记者和孟先生一起到东区供热分公司。在该公司二楼,孟先生见到了测量员赵某,他让赵某把日期、暖气不热原因等信息添上,赵某称时间过去久了,不清楚是否参与过测量,"有啥问题,找司段长解决".
司段长查看孟先生提供的记录表后表示,按照规定,测温表上应填写"初测原因分析、日期、名字",缺失这些内容,难以认定孟先生家的暖气不热是热力公司造成的。在孟先生的坚持下,司段长查询记录表第一联存根后称,那张表确实是赵某填写。孟先生要求赵某把当初暖气不热的原因填上,赵某说,已记不起什么原因,他只能签上自己的名字。
拿着测量表,孟先生向东区供热分公司经营科李科长询问如何退费,不料再次被明确告知不符合退费条件,原因是他家暖气确实不热,但不热的原因不是由热力公司造成的,理由是当天该小区其他住户没有反映暖气不热。
孟先生提出到该公司的记录室查看当天的供热记录和居民投诉记录。工作人员说,这里没有名门世家小区去年的供热记录。"查看这些,需要问投诉室的台主任。"孟先生把台主任找来,李科长和其耳语一番后,台主任断然拒绝孟先生和记者查看该小区当天投诉记录。在现场,孟先生和记者再次要求李科长协调此事,李科长连称,"你们俩真是麻缠人".随即离去。
问询怎样退费被告知只对单位办理
昨天上午,记者在名门世家小区采访时,多位居民说,热力公司派人测温,几次都不达标,但都没有给居民留过测量记录。家住郑州市经五路8号院1号楼的冯女士说,去年11月,她家的暖气有十多天一直不热,热力公司的维修人员说暖气不热不是用户的原因,将来可退费,可维修人员说自己只管维修不管收费。维修完,任何维修记录也没留就走了。"现在想退费,没有任何凭证。"冯女士说,现在想想,热力公司人员不留任何记录可能是早已谋划好的事,这样做为不退费做准备。
昨天,家住河南工业大学家属院的刘先生反映,今年春节期间,他们家属院供暖中断多日。昨天上午,他向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询问退费事宜,经营科王女士介绍,用户办理退费,他们只对单位不对个人,因为收缴暖气费时,都是由物业公司代为办理手续。"假如小区没有物业公司,收暖气费时由居民代表缴纳的咋办?"刘先生没想到的是,对方解释称可要求业主委员会牵头办理。"一些居民不多、入住较远的居民区没有物业公司进驻或成立业主委员会,居民们交暖气费时,多为推选居民代表办理。"刘先生不解地说,按照热力公司的解释,他们永远讨不回该退的暖气费。
"感觉热力公司的解释很不讲道理。"采访中,多位有此遭遇的市民称,这就像去商场买件衣服,发现质量问题要求商家退货,商家反而要求单位出面协调办理。
自称信息有误不愿核对停暖区域
和刘先生不同,家住农业路67号院的张先生,索要去年热力公司因故障停暖气的费用,更是被热力公司拒绝得干脆--他所在的区域,去年供暖季根本没有发生故障。
张先生说,11月4日,多家报纸刊发文章称,"郑州热力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上供暖季12月初,由于郑州市新力热电厂三期供热设施出现故障,导致北区停暖,具体区域包括经五路以西、金水路以北、北环路以南、桐柏路以东。""我们小区在省实验中学附近,显然是在热力公司负责人公布的因故停暖范围之内。"张先生不满的是,他向郑州热力公司北区供热分公司询问退费事宜,遭到工作人员否定,告诉他该小区不在这个范围之内。这位工作人员解释说,热力公司负责人对情况掌握不全,发布的这些信息有误。工作人员并没有告知到底此次停暖事故,导致哪些区域供暖中断。
"作为热力公司,对外发布任何一条便民信息,都应该十分严谨细致。现在听了工作人员的解释,我们真不知道热力公司说的哪句话是真。"采访中,多位市民不解地说。
寻求破解方法难以联系供热质量办
据了解,市政府为了维护热力企业和用户的权益,去年特意由市政管理执法局成立了供热质量管理办公室。该部门的职责是作为第三方,调解供热双方的矛盾纠纷,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昨天上午,根据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提供的电话,记者至少向该办公室打了20个电话,试图咨询用户遇到的问题,但一直没人接听。
事实上,就是孟先生的记录表上填写了暖气不热原因是热力公司造成的,他也照样不符合退费条件,东区供热分公司经营科李科长明确告诉记者和孟先生,去年供热前,名门世家的物业公司和热力公司签订协议,如果"单栋楼体用热率达不到60%,造成供热质量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供热单位不承担责任".而孟先生所住的楼用热率就没有达到60%.所以,他家暖气不热,责任要由物业公司来承担。而事实上,居民在向物业公司反映此事时,物业公司根本"就不认这个账".
"我们小区根本没有像居民反映的那样中断供暖。"昨天,农业路河南农业大学附近的一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称,他们和热力企业关系处得非常好,对于出现的问题"已经达成了默契",居民们要求热力公司退费,"而我们没有接到热力公司的通知,就视作不知道这件事发生,由居民单个和热力公司接触".
征集令
亲爱的读者,如果您掌握有充分证据显示暖气不达标,遭遇退费难问题;或者您是物业公司的管理者,对供暖退费难有话要说,我们期待您拨打热线65766666讲述。
手持测温记录表,却被告知信息不全。
《暖气不热 退费是本糊涂账?》
2016-01-25 阅读: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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