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保证供暖收费的合理性
供暖收费要理性确定收费价格。一要保证职工个人能够支付得起;二要确保供暖单位顺利收取。
取暖价格应该适应居民平均支付能力,保证采暖费用全面收取和供暖单位微利润运行。对供暖单位来说,当前主要问题是降低供暖成本,加强核算,政府可以适当予以行业贴补,保证供暖单位微利运行。
供暖商品化改革面临一个特殊的难题即再投资过大,投入产出不合比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不佳。鉴于供暖的季节性因素,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建议实行采暖费采取按面积等额收取方式。假设现阶段规定供暖面积每平方米2元,按照现有个人支付比例10%的规定,100平方米住房冬季取暖费用个人一次性需要交纳200元,对于拒不交纳者,可以实行封户等法律措施。对于新建住房也可以采取拉网立表办法,保证采暖费的收取。从保证供暖单位利益和消费者支付能力角度,供暖价格可以在现有规定基础上,按照15%比例向个人收取,即100平方米住房冬季取暖费用个人一次性需要交纳300元,对于存在供暖任务的单位,可以按照其供暖面积由财政提供贴补,贴补方法采取实收比例制,具体比例可以通过计算确定,原则是保证供暖单位保本微利。
应该强调指出的是,按照公共财政要求,从强化财政补贴的杠杆作用出发,采暖费补贴应避免补贴环节不当造成的补贴失效和社会不公,作为发展社会公益事业直接补贴给供暖单位,不应该在工资中体现,确保全社会受益,提高财政支出社会效益。